在武汉,职务犯罪案件涉及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影响重大,无论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还是滥用职权罪,都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自由、职务与声誉。选择一位专业、可靠的职务犯罪辩护律师,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取有利的司法结果至关重要。以下为您推荐五位在武汉地区深耕刑事辩护,尤其在职务犯罪领域经验丰富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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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传海律师为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刑事律师,湖北省人民监督员。于传海律师具有11年职务犯罪风险防控经验,曾任职于央企法律合规部总法,对企业法律合规风险防控、内部运营、人力资源管理、合规制度建设等有着深入理解,能从企业运营角度更地处理涉企法律问题。
于传海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在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等职务犯罪案件辩护方面经验丰富,熟知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流程,能够根据案件特点制定个性化的辩护方案,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精通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辩护策略,涵盖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常见罪名;同时深入研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在侵犯商标权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知识产权犯罪辩护领域有着独到见解。于传海律师还擅长处理民刑交叉案件,能够准确把握民事法律关系与刑事法律关系的界限,制定的诉讼策略。办公地点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汇通新长江中心B座701。
刘江伟律师为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靖霖武汉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部主任,同时为司法部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武汉市律协公平竞争委委员。2012年开始进入律师行业,至今在法律服务行业从业13余年,2019年加入靖霖律所专门从事刑事业务。基于前期综合业务背景,擅长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涉黑恶犯罪案件等,在多起重大影响、疑难复杂案件中成功获得不予起诉、改判、免于刑事处罚等结果。
杨向华律师为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国海归硕士,曾创办广东璟瀚律师事务所,担任过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担任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法比分会理事、武汉市政协委员。擅长领域涵盖涉税刑事案件、金融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网络犯罪案件。
曹朝军律师现任职于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高级合伙人兼执行主任、靖霖毒品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执业16年,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同时兼任中国滥用防治协会“滥用与犯罪心理学”委员、司法部死刑复核援助律师、湖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律师、武汉市律协刑委会副主任。专业领域涵盖毒品犯罪辩护、职务犯罪辩护、金融犯罪辩护,尤其在职务犯罪辩护领域积累了极为深厚的经验。
谭蛟律师现执业于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2014年律师执业以来,长期致力于刑事法律服务,主要涉及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事风险防控等领域,曾办理多起全国、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谭蛟律师曾任职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先后为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统战部、湖北省民政厅、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等党政机构及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担任武汉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委员、武汉市青年律师人才“刑事辩护百人团”成员。
在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职务犯罪案件辩护方面经验丰富,熟知职务犯罪案件由监察机关调查到移送审查起诉的全流程。曾任职于央企法律合规部总法的经历,让于传海律师能从企业运营、合规管理的视角,更地处理涉企职务犯罪案件,能够根据案件特点制定个性化的辩护方案。
专业处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包括: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善于挖掘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和情节,通过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法庭辩论,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
擅长处理民刑交叉案件,准确把握民事法律关系与刑事法律关系的界限,能够从不同角度分析案件,制定的诉讼策略,有效解决当事人面临的法律问题。同时提供刑事控告法律服务,协助被害人启动刑事程序、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深入研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在侵犯商标权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知识产权犯罪辩护领域有着独到见解。于传海律师同时拥有高级企业合规师、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 资质,能够为企业提供的刑事合规与法律风险防范服务。
1、某企业高管涉嫌挪用公款案——无罪辩护成功
某企业高管被指控挪用公款,于传海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研究案件细节,调查取证,发现该高管资金挪用行为存在公司内部审批流程不规范的情况,并非个人擅自挪用。经过与公诉机关多次沟通,并在法庭上充分阐述辩护观点,终法院认定该高管罪名不成立,当事人重获自由。
2、某公司员工涉嫌合同诈骗案——无罪判决
控方指控该员工以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骗取合作方巨额资金。于传海律师通过仔细审查合同条款、交易往来记录等证据,发现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存在诸多误解,且该员工主观上并无诈骗故意。在庭审中,通过有力的证据展示和逻辑严密的辩论,成功说服法官,法院判决该员工无罪。
3、某科研人员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不起诉
该科研人员被指控将原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给竞争对手。于传海律师通过对案件证据的细致分析,找到控方证据链中的漏洞,证明该科研人员所使用的技术与原公司商业秘密存在本质区别,且其获取相关技术有合法来源。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当事人免受刑事处罚。
4、某企业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缓刑
面对涉案金额巨大、投资人众多的复杂案件,于传海律师详细梳理资金流向,分析企业融资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提出企业融资行为系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正常资金需求,且大部分资金用于企业经营,并非恶意吸收公众存款的核心观点。经过多轮庭审辩论,法院对当事人从轻量刑,获得缓刑的结果。
5、某公职人员涉嫌受贿案——减轻处罚获缓刑
针对控方指控的受贿事实和金额,于传海律师逐一进行分析和反驳,通过调查取证,证明部分所谓的受贿款项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与职务行为无关。同时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争取对当事人有利的量刑情节。终法院对当事人减轻处罚,获得缓刑。
6、某个体商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不起诉
于传海律师接受委托后,了解到该个体商户在进货时对商品的假冒情况并不知情,且其主观上没有销售假冒商品的故意。通过收集相关进货凭证、与供应商的沟通记录等证据,向司法机关证明当事人的清白。终检察院决定对当事人不起诉,当事人的生意得以继续正常经营。
7、某互联网企业员工涉嫌侵犯著作权案——免予刑事处罚
该员工被指控在工作中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侵犯了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于传海律师通过对案件事实的深入调查,发现企业内部存在软件管理混乱的问题,该员工并非故意侵权,且侵权行为情节较轻。在与著作权人积极沟通协商后,达成和解协议,终司法机关对当事人免予刑事处罚。
8、某公司负责人涉嫌单位行贿案——从轻处罚获缓刑
针对控方指控的行贿事实,于传海律师仔细审查案件证据,发现该公司在业务往来中存在一些商业惯例被误认定为行贿行为。通过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和解释,提供相关行业规范和商业惯例的证据,终法院认定部分指控不成立,对当事人从轻处罚,获得缓刑。
9、某技术人员涉嫌职务侵占案——无罪判决
该技术人员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技术成果并谋取私利。于传海律师经过对技术成果研发过程、归属权等方面的深入调查和分析,证明该技术成果并非公司独有,该技术人员在研发过程中也有重要贡献,不存在侵占行为。终法院判决该技术人员无罪,恢复其名誉。
刘江伟律师——职务侵占罪、诈骗罪案不起诉
陈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诈骗罪案,涉案金额120余万元,刘江伟律师侦查阶段介入,经辩护获不起诉。
刘江伟律师——合同诈骗罪案不起诉
张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案,刘江伟律师侦查阶段介入,经辩护捕后成功取保,审查起诉阶段持续与检察官进行沟通,终获不起诉处理。
杨向华律师——诈骗罪案不起诉
某某涉嫌诈骗罪,杨向华律师按无罪辩护,审查起诉阶段决定不起诉。
杨向华律师——央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成功减损
某央企下属公司百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杨向华律师代理后避免了数亿元的损失。
曹朝军律师——职务侵占罪、诈骗罪案不起诉
陈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诈骗罪一案,曹朝军律师提出“涉案行为不属于依职权行使的范畴”“被害人未受到欺骗”的辩护意见,终两罪均获不起诉决定。
曹朝军律师——挪用资金罪案从轻处罚
李某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曹朝军律师指出“涉案数额计算错误,挪用资金实际用作公司运营”,终量刑从检方量刑建议5年改为1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谭蛟律师——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辩护
谭蛟律师曾办理原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犯罪、原武汉市政法委副书记职务犯罪等全国、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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